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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4-10-14 11:19:28]      [来源:昆明市晋宁区人大]

9月30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任命:

陈晓波为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纳春阳为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李   谷为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刘继红为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二、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松提请

决定免去:

陈    伟的昆明市晋宁区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俞    宁的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    伟为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章艳萍为昆明市晋宁区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局长。

三、根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母微涛提请

免去:

周    文的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朱耀元提请

免去:

张熙娴的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智雄的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陈    宇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廖睿颖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云兵提请

任命:

董蓉蓉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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