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免去
孙卫华的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冬莹的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红艳的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孙卫华为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红艳为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松提请
决定免去
高云燕的昆明市晋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杨荟蓉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莹莹为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志坚为昆明市晋宁区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