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任命:
童绍春为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晋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院长朱耀元提请
免去:
彭黎波的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彭黎波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普永梅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云兵提请
免去:
刘兰芬的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杨帅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