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松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转型发展任务艰巨的严峻形势,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持续开展“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坚决打赢“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开放创新、城乡建设管理、民生事业、转作风”六大攻坚战,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向好发展。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云南省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承上启下之年。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市“两会”和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力促转型谋发展,发挥重点产业优势;聚力谋项目扩投资,蓄强经济发展后劲;聚力优环境促和美,弘扬生态文明风尚;聚力抓改革促开放,激发创新发展动能;聚力强基础提品质,打造城乡融合新貌;聚力解民忧惠民生,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聚力强作风提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宁新篇章。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市和区委的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为加快推动晋宁转型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
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绍荣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四个机关”建设的重要论述中找准目标和方向,在区委的领导下,按照区委二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着力在坚持党的领导上作表率,着力在强化监督工作上提质效,着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出实招,着力在持续创新实践上走前列,着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促进晋宁转型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院长朱耀元同志作的《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云兵同志作的《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