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绍荣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雁遐、杨迎春、刘艳、张玉昆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区人大各专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委(室)副主任,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部分区人大代表及选民连心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及相关工作调研的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对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报告、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晋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情况评估报告和晋宁区林长制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选民热心人”评选办法(试行)》,审查批准了晋宁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关于表扬2023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是宪法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职责。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党和国家机关的共同责任和使命,要切实认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切实回应和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助力晋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会议要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和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结合会议审议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依法做好工作建议和审议意见反馈、落实工作。
常委会会议照片 (1)
常委会会议照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