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经会议表决通过:
一、决定任命
沈俊江同志为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免去
刘东明同志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
张熙娴同志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一年);
沈男同志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两年);
普俊豪、宋学芬、杨晓昆、高能、杨存芬、刘媛媛、毕琼芬7名同志为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昆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正聪、乔昆、李春富、宁继英、何利仙5名同志为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宝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