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3月31日晋宁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按照《昆明市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现将2021年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策部署,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围绕加快法治晋宁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和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一)落实“有件必备”,做到应备尽备
2021年,共收到申请备案文件5件。其中,按时限要求申请备案3件,经审查,有1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2件即《昆明市晋宁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按程序组织审查并给予备案;另2件是在2021年9月23-24日开展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检查中发现区政府办漏报备,1件为2020年7月27日实施文件即《昆明市晋宁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管理办法》,1件为2021年1月13日实施文件即《晋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服务费用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经按程序审查后,同意给予补报备案。从备案审查的总体情况看,监察司法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补备案,做到了应备尽备。
(二)推进“有备必审”,提高报备质量
监察司法委认真履行审查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昆明市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相关专委、常委会工作机构开展审查,对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与制定机关沟通,督促解决。同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统计,区政府对历年来行政性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8件。总体上看,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严格依据宪法法律和省、市、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开展工作,为完善晋宁法治建设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坚持“有错必纠”,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一年来,着力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对规范性文件中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适当性和操作性等开展审查,对存在不符合宪法法律规定、明显不适当等问题的,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改正。在对《昆明市晋宁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依法开展审查中,发现制定依据《云南省定价目录表》(2018年版)已废止,需重新修改为2021年8月15日施行的《云南省定价目录表》,经及时与区政府对接,区政府对该办法进行了修改。通过精准纠错,不断提高审查质效,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从根本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利益。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年来,监察司法委认真抓好审查工作,在制度上下功夫、在能力上做文章,以高质量的备案审查推动规范性文件的高质量,不断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坚持“制度引领”,打造备案审查“最先一公里”
围绕打基础、管长远这一目标,着力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夯实备案审查稳步发展的制度、理论和工作基础。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相关规定,2021年修订了《昆明市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并印发实施,同时按时限要求及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申请备案,为顺畅有效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坚持“创新导向”,打造备案审查“最优一公里”
聚焦聚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监察司法委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综合施策,进一步发挥备案审查“助推器”作用。一是向常委会专题报告备案审查情况。2021年4月7日,在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监察司法委首次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报告,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在常委会层面的显性化。二是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在“一府一委两院”完成规范性文件初稿拟定后,及时报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涉及重大事项的人大相关部门列席会议参加讨论。如,晋宁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上区人大城环委人员参加,提前把关,提高办事效率及质量。三是组织备案情况检查。每年开展1-2次备案检查,发现漏备、迟备及时给予补备案。
(三)坚持能力建设,打造备案审查“最强一公里”
制度和能力是备案审查的支撑和动力。为高质量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监察司法委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强化队伍建设。除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外,利用人大讲坛的契机,对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培训,增强区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委(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
(四)坚持“效果导向”,打造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效果,区人大常委会将已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纳入监督范围,适时组织执法检查;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广泛听取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的合法利益,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回顾过去一年的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个别单位对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存在报送备案不及时、不精准的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有待加强。
四、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备案审查工作认识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备案审查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质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利益;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备案审查“风向标”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提高纠错精准度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二)严格备案审查,提高备案审查率和报备及时率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督促报备机关及时、准确报送规范性文件。同时,进一步发挥人大各专委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作用,形成审查合力,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对接联系,确保备案审查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增强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
继续加大已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监督力度,提高实施效果,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备案审查能力水平
通过培训、讲座等多种方式,继续加大备案审查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2022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在我区召开为期两天的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队伍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