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以酒驾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敲响公职人员心中的警钟,别让思想“喝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德政副主任在活动会上传达了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整治酒驾突出问题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飞鸿结合活动内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遵纪守法,守住承诺;二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三是适量喝,不劝酒,不强压(对不开车的人要求);四是不醉酒,护身体,保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