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的历史长河,总有一些年份、一些事注定要在时间的坐标上镌刻下永久的记忆。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更是决战疫情的非常之年。为统筹推进工作,把脉好全区脱贫攻坚难点,8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及民族乡脱贫工作开展检查。
深入实地找问题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双河彝族乡荒川村蔬菜花卉交易市场建设情况,夕阳彝族乡木杵郎村危房改造、高粱地村整村搬迁、高粱地桥及提水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在检查中,代表们对两个民族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吃、穿、住、行、医及子女上学、就业等进行详实了解,认为两个民族乡的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得到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实施的温暖。一是先后出台《中共晋宁县委、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晋党〔2011〕30号)、《晋宁县关于在民族乡设立民族团结进步考核奖的实施办法》(晋政通〔2012〕28号)、《晋宁县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宁县民族乡定点挂钩帮带脱贫工作方案》等扶持政策和发展方案,有效促进了民族工作。二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建设,2020年3月设立了4人编制的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三是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为抓手,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民族乡基础设施、精准脱贫攻坚相结合,把资金、政策向脱贫攻坚倾斜,着力解决彝乡群众行路难、饮水难、产业发展难、教育医疗水平滞后等问题,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四是积极推进民族文化旅游繁荣示范,先后建成夕阳乡大风口村、大绿溪村、一字格村,双河乡核桃园村、椿树营村、新房子村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夕阳乡小石板河村、丫租村2个特色旅游村,促进旅游与民族文化融合发展,保障《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的落实,推进晋宁民族工作向前。五是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认真落实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对两个民族乡实施产业发展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引导科学种植烤烟、荷兰豆、香糯米、黑皮花生等经济作物,推广和使用现代化烟草烘烤及管理等技术,增加当地群众收入。六是先后在两个民族乡的4个贫困村建光伏发电站,在荒川村建蔬菜花卉交易市场,对地质隐患较突出的高粱地村实施整村搬迁,对缺水较严重的夕木片区实施提水工程等建设项目,对所有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开展遍访、产业帮扶、社会保障兜底、危房改造、饮水安全保障、健康救助、技能培训、提供和促进就业、驻村帮扶等工作,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小康路上“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
工作评议谈问题
实地检查结束后,代表们在夕阳彝族乡高粱地村委会召开工作评议会,听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评议:一是相关民族政策贯彻落实仍不到位。《晋宁县关于在民族乡设立民族团结进步目标考核奖的实施办法》(晋政通〔2012〕28号)近年来未得到贯彻落实,挫伤了山区彝族乡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影响了教师、医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昆阳街道、上蒜镇2018年以来未按《晋宁县民族乡定点挂钩帮带脱贫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兑现对口帮扶资金。二是文旅融合发展还只是表层。对挖掘、整理、升华民族民间民俗文化不够深入,特色亮点提炼不足,如举办的丰收节、长街宴、火把节等乡村节庆活动形式单一,存在同质化或雷同现象,加之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引不来留不住游客,效益不高。对建好的公共设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以及传统民居的管理维护不到位,个别存在损坏被盗现象,加之后续发展工作未跟进,创建目的和意义体现不充分,如:双河彝族乡新房子民族团进示范村自建好后,未举办过相关活动,部分设施存在损坏现象。三是产业帮扶及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对新培植出的,经济收益好销路好的黑皮花生、香糯米等特色农产品种植规模不大,品牌还未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不明显。在4个贫困村实施的光伏发电站帮扶项目规模小、效益小。双河彝族乡荒川村蔬菜花卉交易市场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项目计划投资28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0万元,其中:脱贫资金80万元,壮大集体经济50万元;资金缺口150万元,项目不得已分两期建设。四是交通基础设施投入不够。正在建设的易楚高速从夕阳彝族乡境内穿过并在保安村附近设有出口,这给当地群众到玉溪地区带来方便,但对于到昆明主城区却没有改观,规划从两个民族乡境内穿过的晋峨二级路项目已被搁浅多年,使得两个民族乡发展乡村生态文化旅游受限。
认真审议提意见
9月29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的执法检查及民族乡脱贫工作检查的报告》,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审议意见:一是认真落实相关民族政策。区政府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民族方针政策的同时,对之前晋宁县委、县政府制定的、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要一以贯之地执行,对涉及政策变动的文件要及时进行研究、修改。对口帮扶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帮扶职责,支持山区彝乡发展,缩小发展差距,共同进步。严格执行《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关于专项资金的安排、财政转移支付的计算方法、民族机动金的设立相关规定,足额拨付相关资金,帮助民族乡发展经济,促进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二是加快推进落实“宝双夕”生态文化旅游规划。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为目的,以稳步推进“宝双夕”生态文化旅游建设为抓手,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夯实民族地区发展基础,在打造品牌和深挖内涵上下功夫,吸引和留住游客,推动生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三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要鼓励和支持两个民族乡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如黑皮花生、香糯米等;积极推广使用现代化先进烤烟栽种、烘烤及管理技术,提升质量,切实增加老百姓的收入;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注重产业可持续发展,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区政府要力争启动晋峨二级路项目建设,使之成为“宝双夕”生态文化旅游的“主干道”,使之将“宝双夕”的生态、民族、宗教等文化,乃至沿滇池南岸片区的郑和、古滇等文化串点成线,有机联成一片,助推晋宁旅游业的发展。五是打好“民族牌”和“生态牌”。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民族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民族项目建设资金,继续推进民族民俗乡村旅游、传统部落保护等工作,巩固民族团结示范乡(村)成果,推动民族乡经济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