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晋宁区人大常委会组织94名区人大代表,分别对区发展改革局的“六稳、六保”落实情况、项目审批申报及服务工作、晋宁区“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的环境污染防治情况、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河道水质监测及指导工作情况,区商务和投促局的招商引资工作、重大项目储备包装工作、落地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的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基层医疗卫生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传染性疾病常态化防控工作,四个部门的12项工作进行了评议。
评议会上,代表们认真听取了被评议部门的相关工作报告,结合各自对相关工作的了解掌握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两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会议,并当场公布了评议结果。评议共发出评议表94份,收回94份。此次评议的12项工作中,相比去年差距更大,效果显著。只有区发展改革局的“六稳、六保”工作情况满意率超过为60%,不满意率最高的是区商务和投促局的落地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为16.3%,被评议的12项工作中,只有1项满意率达到60%以上,满意率不到50%的有8项,市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和投促局的3项工作满意率均不足50%,且不满意率占比最高。
这些数据客观反映出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工作的总体评价,评议结果客观实在,既反映出难点工作,也指明了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针对评议结果,四个被评议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剖析了问题、阐述了原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
结合评议结果,区人大常委会李飞鸿主任表示:人大代表对专项工作进行评议是区人大代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权的一种知情途径,更是一种监督手段。近年来晋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工作评议,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评议促进政府及部门一是要提高认识,正确看待评议结果,通过评议改进工作;二是要认真研究、细化措施,认真抓好评议整改工作;三是要跟踪督查,切实巩固评议成果,使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进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