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绍荣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燕同志,区人民法院院长朱耀元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育同志依法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区人大五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不是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相关领导,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民宗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科信局、区供电局、疾控中心主要领导,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分管领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飞鸿同志、副主任李德政同志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及出租房管理工作的检查报告》《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三年规划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报告》《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及民族乡脱贫工作的检查报告》《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晋宁区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晋宁区2019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听取了《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徐波同志辞去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杨珍同志辞去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徐波同志辞去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和《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陈敏同志任职的议案》《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免去蒋云春同志职务的议案》《昆明晋宁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杨强等四名同志任职的议案》《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李潇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区委组织部领导对人事任免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依法表决通过了以上事项。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等有关事项,会议补选杨万洪同志为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