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区人大常委会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前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快推进本区民主法治建设步伐,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也是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核心。
强化党的领导和依法履职统一。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报告,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每年年初拟定监督计划报区委常委会审定,并严格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的权限,对法定的对象进行监督,有效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强化区委重大决策与行使人大决定性权的统一。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按照区委意图,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广泛调研,科学论证,审慎行使决定权,形成决定、决议,实现把党委的意图和主张转化成全区人民的意志。
强化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统一。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确保区委推荐的干部人选法律素质“达标”,实现党委意图,达到党管干部与人大任免干部的高效结合。
发扬民主,保障人民广泛的民主权利
为使人民广泛的民主权利,通过人大得到全面体现,区人大加强活动阵地建设,高效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并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建议意见,为党委、政府决策建言献策。
架起联系桥梁,增强代表活动阵地活力。人大代表工作站是人大代表为民履职、为民服务、为民尽责的重要阵地。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建成102个代表工作站(室),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增强代表工作站(联络室)职能,进一步加强省、市、区、乡镇(街道)四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使群众所反映的困难、问题得到高效解决。
广听民意民声,为民主立法服务。区人大常委会认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要求,指导三合村不断健全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有关法规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截止目前,晋宁区三合村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开展4次立法调研,对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出台的6部法规草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80多条,为市级完成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加强督促检查,提高代表建议意见解决率。区人大常委会加大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每年从代表建议中挑选部分群众反映强烈、具有代表性的建议作为代表重点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年终组织人大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测评,不断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解决率。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区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实施法律监督,进一步提高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法律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健全监督制度,确保法律监督顺利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推进依法治区为目的,以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不断探索新的监督形式,拓宽监督渠道,使监督工作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先后修改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21个制度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区人大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区人大实施法律监督提供了有力支撑。
强化执法检查,保证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为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安排,每年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2次以上执法检查,检查情况向常委会作报告。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对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公益诉讼等开展执法检查(调研),今年,还将对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从而保证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加强工作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监察和司法委加大对公检法司的监督。每年组织“一府一委两院”对公益诉讼开展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等向常委会报告,有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客观公正评价公检法司工作,结合市级相关部门要求,适时组织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对公安、检察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促进工作整改提高,推动公检法司工作顺利开展。
加大备案审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组织“一府一委两院”及各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地方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队伍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水平。学习运用昆明市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系统,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发《昆明市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积极主动与区政府办提前对接,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适用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加大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区人大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通过多个维度、多种形式、多级层面加大对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全方位提高辖区内全民知法、懂法、遵法、用法、护法能力。
健全完善学习制度,提升人大工作整体素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有威必先有位、有位必先有为、有为必先有能、有能必先有学”的“八有”方针,开办了《人大讲坛》、创办了《晋宁人大》刊物、创建了“职工书屋”,并制定了每人每年读书不少于10本、每本书撰写不少于200字心得体会等学习制度;同时,将市级以上刊物刊登信息任务纳入职工年终考核。通过读、写、讲的方式,有效提高人大工作者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为提高代表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代表培训新路子,以“请进来”与“走出去”培训相结合方式开展培训,进一步扩宽了代表的视野,强化了代表的宪法和法律知识运用能力。通过培训,让代表更好的在群众中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广泛宣传动员,提升全民法治水平。区人大宣传工作与普法教育相融合,采用培训班、有线电视、广播、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让法治意识深入千家万户。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在广大群众中进行宣传,使群众对法律有了充分认识、了解;同时,与政法、司法等部门联动,通过宪法日等活动开展宣传,并组织宪法及法律知识竞赛,激励全民学法、用法、护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晋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与党委同心、与发展同向、与民愿同行、与时代同步”,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建设法治晋宁、和谐晋宁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