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杨万洪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2020年7月29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审议表决通过:
一、决定免去
娄张祥同志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局长职务;
韩通同志昆明市晋宁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杨万洪同志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卫平同志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局长;
韩通同志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莉同志为昆明市晋宁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