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钱德剑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9年9月29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员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监察委员会干部任免程序有关规定,经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29日审议表决通过:
任命钱德剑同志为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