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马云洁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9年7月19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19日审议表决通过:
任命马云洁同志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