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赵丽娟等两位同志辞去昆明市
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月21日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的规定和赵丽娟、李树功两位同志的辞职申请,经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审议,决定接受赵丽娟、李树功两位同志辞去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两位同志代表资格依法终止,其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相应终止,并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