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飞鸿主任代表区人大常委会
作工作报告的决定
(2020年1月10日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经2020年1月10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由李飞鸿主任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常委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