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0年2月28日,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雁遐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淙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绍发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庆华同志依法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区级、科级领导,各委室副主任;不是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飞鸿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郑洪斌辞去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郑洪斌职务的议案》《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免去郑洪斌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职务的议案》。会议依法免去郑洪斌晋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表决通过了《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郑洪斌辞去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免去郑洪斌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职务的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