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1月10日,昆明市晋宁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吕丰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淙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田红飞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庆华同志依法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区级、科级领导,各委室副主任;区人大五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不是组成人员的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工委主任和主席团(工委)负责人;区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区政府办负责人,区财政局局长;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飞鸿同志、副主任李德政同志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昆明市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委托李飞鸿主任代表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的议案》《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昆明市晋宁区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主要内容(草案)的报告》、书面审议了《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昆明市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等五个专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还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