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25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9年1月25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9年2月21日至25日在昆阳召开,会期5天。
本次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二)审查和批准昆明市晋宁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昆明市晋宁区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五)听取和审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六)听取和审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七)选举事项。
1.选举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区长;
2.选举区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
3.选举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