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晋宁区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9年1月25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发行2019年1月份土地专项债劵的议案》,并对晋宁区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晋宁区2019年1月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8.2亿元,同意于2019年1月份提前发行晋宁区土地专项债券8.2亿元,并纳入预算管理。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并加强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