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张志民同志免职的通知
(2019年1月25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审议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张志民同志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