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绍荣、陈海清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刘洋同志,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晖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立同志依法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望城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区级、科级领导,各委室副主任;不是组成人员的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区政府办负责人,区财政局、住建局、交运局、统计局、农业局、水务(滇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民宗局局长;不是组成人员的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6名市、区人大代表。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飞鸿同志、副主任李德政同志分别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民族乡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富有、余家海等4个立交改扩建及磷都路西段、普照路二期等12条市政道路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近年来开工的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情况的检查报告》、《昆明市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草案)》、《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书面审议了《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配套、管理缺失质询的报告》、《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法院等四个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昆明市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草案)》